根据校发〔2015〕73号文件关于《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》和2021《金沙集团1862cc成色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》的文件要求,经班级初审、学院复审,拟确定刘智伟等44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,拟确定王鑫贺等73名同学获得自治区励志奖学金,拟确定白金昆等445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,现将各专业班级评审名单公示如下:
1.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16日-10月20日
2.联系电话:0471-4392474
3.联系人:敖老师